1、我公司是福建省福州市的一家公司, 本年 2 月 3 日购入一幢办公楼, 随即对其装饰, 6 月 7 日竣工检验, 请问我公司新购办公楼的装饰费用是否计入房产原值交纳房产税?
答:你公司新购办公楼的装饰费用需计入房产原值交纳房产税。 贵公司需求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规则, 将装饰金额计入房子原值交纳房产税。 关于替换房子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的, 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 可扣减本来相应设备和设备的价值;对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中易损坏、 需求常常替换的零配件, 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方针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清晰房子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告诉》 (国税发〔 2005〕 173 号)
一、 为了保持和添加房子的运用功用或使房子满意规划的基本要求, 凡以房子为载体, 不行随意移动的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 如给排水、 采暖、 消防、 中央空调、 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 不管在会计核算中是否独自记账与核算, 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计征房产税。
二、 关于替换房子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 可扣减本来相应设备和设备的价值; 对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中易损坏、 需求常常替换的零配件, 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2、我公司是境内一家商贸企业, 我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向我公司发放了一笔借款, 请问付出我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利息时是否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获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函〔 2010〕 266 号)
第二条、 归于我国居民企业的银行在境外建立的非法人分支组织同样是我国的居民, 该分支组织获得的来源于我国的利息, 不论是由我国居民仍是外国居民设在我国的常设组织付出, 均不适用我国与该分支组织地点国签定的税收协议, 应适用我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则, 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作业的告诉》 (国税函〔2008〕 955 号)文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组织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付出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47号)
第一条、 本公告所称境外分行是指我国银行在境外建立的不具备地点国家(区域)法人资格的分行。 境外分行作为我国居民企业在境外建立的分支组织,与其总组织归于同一法人。境外分行展开境内事务, 并从境内组织获得的利息, 为该分行的收入, 计入分行的盈余, 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告诉》 (财税〔 2009〕 125 号)的相关规则, 与总组织汇总交纳公司所得税。 境内组织向境外分行付出利息时, 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3、我公司是江苏扬州一家修建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作为总包方承建的 A 项目坐落南京, 我公司将 A 项目中的钢结构专业分包给施行工程单位甲, 分包款 150 万元, 并获得施行工程单位甲开票 13%税率的钢材 100 万元和 9%税率的修建服务 50 万元发票, 上述发票备注栏已注明修建服务发生地地点县(市、 区)以及项目名称, 请问我公司在预缴增值税时能否扣除上述分包款?
答:你公司跨区供给修建服务在预缴增值税时, 答应从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款, 即答应扣除付出给甲公司的分包款 150 万元。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 区) 供给修建服务增值税征收办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 区)供给修建服务, 依照以下规则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 区)供给修建服务, 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 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依照 2%的预征率核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 区)供给修建服务,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 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依照 3%的征收率核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 区)供给修建服务, 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依照3%的征收率核算应预缴税款。
第六条 纳税人依照上述规则从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付出的分包款, 应当获得契合法令、 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合法有用凭据, 不然不得扣除。 上述凭据是指: (一)从分包方获得的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开具的修建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修建业营业税发票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据。 (二)从分包方获得的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开具的, 备注栏注明修建服务发生地地点县(市、 区)、 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其他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送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1 号)规则
七、关于修建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供给修建服务, 依规则答应从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 是指付出给分包方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
4、刘某是一家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2023 年 6 月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比例转让给肖某, 请问刘某转让合伙企业比例获得的转让所得是否按产业转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刘某作为自然人合伙人, 转让合伙企业比例获得的转让所得, 应按产业转让所得适用 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则, 产业转让所得, 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股权、 合伙企业中的产业比例、 不动产、 机器设备、 车船以及其他产业获得的所得。
5、我公司是北京一家运营高速公路收费的企业, 请问高速公路收费站、 服务区中的房产要不要交纳房产税?
答:综上, 你公司的高速公路收费站、 服务区中的房产, 契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运用税几个事务问题的解说与规则》((87) 财税地字第 003 号) 中“‘房产’ 是以房子形状体现的产业。房子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头有柱), 可以遮风避雨, 可供人们在其中出产、 作业、 学习、 文娱、 寓居或贮藏物资的场所” 的规则, 应按规则交纳房产税。
方针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运用税几个事务问题的解说与法规》(财税地字[1987]3 号)
第一条规则, 关于“房产” 的解说 “房产” 是以房子形状体现的产业。 房子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头有柱), 可以遮风避雨, 可供人们在其中出产、作业、 学习、 文娱、 寓居或贮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子之外的修建物, 如围墙、 烟囱、 水塔、 变电塔、 油池油柜、 酒窖菜窖、 酒精池、糖蜜池、 室外游泳池、 玻璃暖房、 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 不归于房产。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运用税几个事务问题的解说与规则》((87) 财税地字第 003 号)
‘房产’ 是以房子形状体现的产业。 房子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头有柱), 可以遮风避雨, 可供人们在其中出产、 作业、 学习、 文娱、 寓居或贮藏物资的场所” 的规则, 应按规则交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