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造工程质量办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建造工程质量办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崂山区住宅和城乡建造局责令青岛青建国和置业有限公司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
青岛青建国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01日,注册地坐落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5号沙子口大街南姜哥庄社区办公楼3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华。青岛国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1.6%,青岛海鼎本钱出资办理有限公司持股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