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鼓励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工业生产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收益。
这条规定翻译过来就是:房地产企业不要光想着买地造楼这一条路嘛!给你政策,去把闲置的工业生产厂房盘下来,改成住宅出租。
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曾对工业用地的用途做过明确的限制:工业用地在出让时,配套项目(主要是行政办公和员工宿舍)用地面积不允许超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如今,城市产业升级,就到了到了“重(guo)塑(he)城(chai)市(qiao)”的时候了,许多传统企业被赶走,工业用房面临二次利用。
开发商收购企业手上闲置的工业生产厂房,改造成住宅出租给住户,既能盘活工业库存、又能缓解大城市的住房压力,一举两得。
早在1999年,新闻媒体报道了“南京长虹无线年起改为学生公寓”事件,这算得上是对外曝光的最早的“厂房改公寓”案例。
后来,慢慢的变多的企业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利润空间,厂房改成的长租公寓开始在各地野蛮生长。
由于缺乏相关规定,无论是厂房宿舍改成的公寓,还是纯工业生产厂房改成的公寓,都无法通过消防审批。所以只得由当地政府发起讨论会,项目得到批准之后业主才能去申请“临商证”,并参照酒店式公寓来报备消防(报备、不是审批)。许多二房东甚至直接省略了这步,直接用空心砖简单隔断一下便开始出租了。
去年9月,万科泊寓以69元/㎡/月的价格租下了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海工业园B3区3号楼,用于青年公寓的改造和运营,而该楼的挂牌价格仅为23元/㎡/月,溢价率高达200%。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市宝安区率先出台了《宝安区坚决整治厂房改公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分类处置工作细则》:
2、分类处置:对于已改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厂房改公寓,若合规,则须补交申请。对于在建未投入使用者,“发现一处,控停、拆除一处”。
3、堵疏结合:让宝安四大区属国企发挥主导优势,整合厂房资源,打造升级样板示范。
这是(地方)政府层面上首次对厂房改公寓做了批示,而且是一刀切——直接否定了厂房改公寓,并对已建的公寓进行强拆。
这次,国家承认了“厂房改公寓”的合法性,相信不久的将来,相关消防法规、申报流程也会逐渐出台,而更多的房地产商也会披着“互联网+”的外衣走进这个行业。
1、厂房毕竟为生产性用房,且多为企业自建,房屋的品质堪忧,隔绝声音的效果、户型也比较差。
2、厂房大多数位于偏远的工业区,人烟稀少、环境恶劣。如果有化工、重金属这样的企业存在,还会有污染和辐射,对人体导致非常严重伤害。
3、厂房缺乏必要的安保设施与规范的管理体系,若企业做二房东,更加不会在这方面投钱,居住的安全性有待检验。
4、租户的水电费需按工业标准收取(这一条打个问号,毕竟现在没有正式文件说是民用水电。),
这条规定的最大受益者应该是位于主城区的一些老厂房,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能预见:大量的文创园和孵化器将会被拆掉改成公寓,创业者再无优惠场地,只能去租高额的商业用房(对了,商业用房也在被鼓励做租赁),甚至不排除大量企业干脆直接转型做二房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过一句名言:“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如果大部分开工厂的人开始意识到:原来是做企业不如炒房,现在是干实业永远干不过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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