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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观江悦8-3-1101装修时发现顶板存在大面积裂纹现象,经实施工程单位砸开后发现混凝土大面积脱落,顶板浇筑时间过长,两次浇筑混凝土无法粘结,存在严重的土体质量上的问题,经实施工程单位委托鉴定机构鉴别判定后得到的结论为:该问题属于严重的质量缺陷,影响房子的耐久性及永久性。发现问题至今已60多天,开发企业及实施工程单位一直不积极面对房屋的主体质量上的问题及对业主装修造成的影响,只用他们所谓的补偿5000元了之。一个有缺陷的商品是补偿一点就能解决的吗?恳请相关单位对这种无良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并按照法律法规做出处罚,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并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
网友您好!关于反映问题,经区建设局核实反馈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和建设、实施工程单位人员在多次共同到现场查看,8-3-1101室多项结构改造,混凝土板存在2处裂缝,实施工程单位对裂缝处混凝土进行了剔除,漏出钢筋,存在冷缝,未发现裂缝。实施工程单位按照业主要求找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结构鉴别判定,检验判定的结论:“1101室楼板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的C30,板底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均满足相关规范及原设计的基本要求。由于楼板缺陷位置剔除下部混凝土,导致楼板的厚度削弱、钢筋外露,将影响楼板的承载能力及耐久性,应做加固处理。”业主对鉴别判定的结果认可,也同意实施工程单位维修方案,但必须补偿5万后方可维修,经多次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实施工程单位愿意司法途径处理问题。我单位将继续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尽快维修处理,也告知业主尽快处理房屋建筑结构自行改造问题。
请领导正视该问题,检验判定的结论明确说,问题为两次混凝土浇筑不当引起,并不是剔除后才造成的影响。请仔细看检验判定单位回复的答疑第一条、第二条、第七条,该问题属于整体的结构时造成的严重质量上的问题。鉴定报告是实施工程单位提供,并不是业主提供。请问相关单位,该问题发生至今已有3月有余,为何未对相关公司进行通报或处罚!业主改造是在交付以后。两次混凝土浇筑不当是在主体施工阶段,施工、监理、甲方履职了吗?为啥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业主不是为了赔偿而索要费用,业主要的是理!请有关部门做到公平公正!
网友您好!关于反映问题,经区建设局核实反馈如下:博观江悦8-3-1101室,在装修过程中发现顶板存在裂纹问题,8、9月份我局工作人员和建设、实施工程单位人员多次共同到现场查看,8-3-1101室多项结构改造,混凝土板存在2处裂缝,实施工程单位对裂缝处混凝土进行了剔除,漏出钢筋,存在冷缝,未发现裂缝。实施工程单位按照业主要求找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结构鉴别判定,检验判定的结论:“1101室楼板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的C30,板底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均满足相关规范及原设计的基本要求。由于楼板缺陷位置剔除下部混凝土,导致楼板的厚度削弱、钢筋外露,将影响楼板的承载能力及耐久性,应做加固处理。”业主对鉴别判定的结果认可,也同意实施工程单位维修方案,但必须补偿5万后方可维修,经多次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实施工程单位愿意司法途径处理问题。我单位对实施工程单位和业主同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尽快维修处理,告知业主尽快处理房屋建筑结构自行改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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