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智能装饰产业一体化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文件精神,以入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智能装饰产业一体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力争打造成扩大内需、传统产业升级的样板。在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智能装饰产业一体化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等。
本《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最重要的包含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近年来,嘉兴市培育形成了装配化全屋整装于一体的智能装饰产业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家居消费的决策部署,嘉兴市积极探索以应用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新模式,推动全市智能装饰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市智能装饰产业产值突破400亿元,针对全市重点智能装饰企业,细化年度任务,提出了年产值增长15%以上的支撑性发展目标。加强智能装饰产品与“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推广,在全市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化装修应用比例不低于10%,更新改造提升或二次装修项目装配化装修应用比例不低于30%。
一是聚焦研发与设计,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体系。1.加大研发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建设智能装饰“共享”实验室、检测中心等,为中小微公司可以提供检测、设计等方面服务。2.加快“两化”改造。鼓励传统智能装饰企业围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绿色制造两大领域,积极地推进未来工厂、绿色工厂创建,对企业组织数字化和绿色化改造给予相应政策。3.加强人才引育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智能装饰产业专业人才。深入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合乎条件的智能装饰产业人才给予补贴。
二是聚焦生产与应用,全方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行业骨干企业探索整装新定制模式,形成智能装饰一体化全产业链,对制造业企业产值突破、建筑业企业评级提质给予补贴。2.以试点应用带动产业链发展。原则上列入政府资本预算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加强应用与生产对接,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试点项目与区域内智能装饰企业、装配化装修实施工程单位三方产业对接活动。鼓励智能装饰企业在生产环节向上集成,布局上游原材料产业链。对合乎条件的民间投资试点项目采用装配化装修的,按要求给予财政补贴,具体细则由市建设局制定。3.优化招投标模式。引导装配化装修项目管理模式创新,将装配化装修纳入工程总承包管理,探索建立具有嘉兴特色的招投标模式。
三是聚焦品牌与运营,增强智能装饰产业活力。1.打造运营新模式。鼓励企业组织主辅分离业务,对合乎条件的企业组织资金奖补。2.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包含推动智能装饰产业优势产品、关键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和浙江制造标准,提升我市智能装饰产业标准线.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十大智能装饰品牌”等评选活动,对智能装饰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国际贸易展、国内贸易展给予补贴。4.加强验收管理。加强装配化装修施工的质量验收等环节监管,探索装配化装修项目质量验收机制。
(四)保障措施。主要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政支持、强化推广应用和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推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聚焦研发与设计、生产与应用、品牌与运营三大环节,配套制定10条激励政策,针对科创研发、“两化”改造等项目,实施补助政策,给予骨干企业、拔尖人才、行业领军等主体相应奖励,并整合政府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创新、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建设,为智能装饰推广应用奠定落地基础。
二是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通过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试点项目与区域内智能装饰企业、装配化装修实施工程单位三方产业对接活动,推广形成集营销、设计、柔性定制、装修应用四位一体的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业态。鼓励智能装饰企业在生产环节向上集成,以行业龙头单位为引领,布局上游原材料产业链,形成本地区域内智能装饰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是强化试点应用示范。结合全省装配化装修试点,将智能装饰应用融入“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体系,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建投资项目为切入点,鼓励新建、既有建筑更新改造或二次装修项目开展装配化装修,原则上列入政府资本预算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
(一)“智能装饰产业”:是指在房屋建筑中运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体系的相关产业,包含建筑业、制造业。
(二)“装配式建筑”: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
(三)“装配化装修”:是指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材料在装修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