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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回音壁——这里有一波你可能会关心的消息 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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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2-17 16:40:24 |   作者: 外墙保温体系 1

  2022年7月4日《舆情热线》邀请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庆凯局长做客直播间,在“有事问局长”环节,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和网络直播间进行咨询。直播结束后,《舆情热线》联合住建局对有关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

  经与听众电话联系确认,该居民居住在海州管理区太府酒楼附近,属于城区范围内,非农户口。住建局执行的是对民政局、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六类低收入人群能够轻松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所以该居民不符合危房改造范围。通过对所在街道了解,该民房属于拆迁区域,房屋安全问题由产权人和使用人自行负责。

  自己家住在二台子回迁楼淮河路100号楼,该栋楼体地梁断裂了48道,居住是否安全?

  该楼为海城市铁西二台子回迁安置工程六号楼。住户反映的地梁断裂48道,真实的情况为研发企业为了更好的提高室内高度,据原设计图纸,对6#楼原仓库层围护墙和地梁实施拆改。2013年7月11日海城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已经委托沈阳建大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于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编号:JDC-046-2013。其鉴定报告结论为:“本次拆改的地梁(基础)只承担维护墙体的自重,不属于框架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因此拆除墙体及其地梁(基础)不可能影响该建筑整体的结构的整体安全和承载能力,该建筑可正常使用。”该问题我们已多次与居民做过解释沟通。

  《鞍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指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拟加装电梯单元专有部分面积85%以上的业主并且人数占85%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日照、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作为议定标准。按照谁出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建设资金、管线迁移、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检验检测费用等资金由本单元相关业主(含公有住房承租人)共同出资。自筹资金的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资金筹集协议。”

  我市既有住宅安装工作,在2021年选定桃源小区中的一栋楼作为试点,由中升乙源颐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设计,方案报市规委会讨论,因电梯竖井距离楼墙体主墙10米远,影响景观且有挡光隐患,而未批准。住建局将持续关注鞍山市推进情况,如有成功案例认真借鉴,并在海城推广,此问题已向听众解释。

  经和响堂管理区核实,此小区为无物业老旧小区,供水单位为响堂管理区红光社区自来水厂,用水困难原因是自来水管线破损,已和自来水公司联系,对此管线实施维修,听众表示满意。

  自己家住西柳圆明园小区,2000年左右镇政府给办理的房产证不被承认,导致买卖不了,想知道该怎么解决?

  据了解,该住户原房产证由2000年西柳镇政府所发,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按照目前政策集体土地楼房不能更名过户,不动产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政策解释,已和听众沟通说明。

  经走访该听众,其住房位于万鑫源小区八号楼四单元六楼东户用户,外阳台转角处冻胀开裂、屋面有漏雨现象,未发现结构安全问题,不属于危房,该情况属于业主自行维修范畴,建议尽快清除松动部分排除隐患。

  经与响堂管理区联系,滨河广场小区已完成综合验收,这周就能把户室比送到不动产,预计本月中旬就可以给业主办理产权证,已经告知该听众。

  经与听众沟通了解到该听众由于身体原因,居住单元没有无障碍通道,造成出行不便,后与小区建筑设计企业沟通7月5日在其单元门右侧加装了无障碍通道,并及时与听众将有关问题进行了反馈,诉求人表示已知晓,对此表示满意。

  峰尚景云天B2外墙排水管道脱落,安全风险隐患极大,容易砸伤人和车,希望帮忙处理。

  经与站前物业公司所服务的峰尚景云天小区负责人了解,诉求人反映的B2号楼,是回迁楼铭圣园小区,不是该物业公司服务范围,站前物业负责的10号楼、11号楼现均完好。我工作人员将了解的情况告知诉求人,其所居住的小区叫铭圣园小区,属回迁楼,诉求人对自己所居住的回迁楼表示知道,对所居住小区名称不了解误认为是峰尚景云天小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将诉求人反映的外墙排水管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反馈给兴海街道,兴海街道已及时排险将问题解决。同时转达诉求人,诉求人表示理解满意。

  碧桂园小区于2009年进户,碧桂园物业遵照《鞍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鞍政办发[2008]100)文件第十五条,拟定地上停车位管理费每月15元,现改文件已于2017年废止。碧桂园业主在进户时与物业签订《海城市碧桂园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中明确了地上车位管理费每月15元,且管理规约中明确了停车管理服务事项。诉求人表明了自己未签署过相关管理规约,后经核实碧桂园物业,物业负责这个的人说该诉求业主购买的二手碧桂园住宅,原房主袁博在进户时签署了管理规约。

  住建局就此事与物价局咨询了解,“停车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以物业、业主双方共识协议为基准,业主和物业在签署入户协议时已明确停车费价格,原房主已知晓同意并签订规约,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工作人员已与该听众做了解释说明。

  @海城人如果您有有关问题想要咨询或是有好的建议、意见,都可以在我们的留言区留言,我们会在节目直播过程中进行回复,或在留言区为您解读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