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安装式修建高水平质量的开展,推进修建业工业转型晋级,标准安装式修建省级演示办理工作,近来,青海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联合青海省财政厅出台了青海省安装式修建演示办理暂行方法。
依据方法,申报安装式修建演示基地的,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须签定协作合同,清晰协作内容、方法、施行途径、保证办法等;具有安装式修建研制、规划、出产、施工才能;具有先进老练的安装式修建有关技能系统,BIM(修建信息模型)使用水平高;部品部件出产类企业应具有智能自动化出产才能和部品部件数据库,施工类企业应具有老练的工艺工法和相应的施行工程技能水平;近三年未产生较大及以上出产安全事故等。
申报安装式修建演示项目的,应满意以下条件:单体修建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民用修建;以进步工程归纳效益为方针,完成制作技能的集成与优化,构成成套技能系统;项目应选用BIM技能进行施行,包含全装饰在内的一体化规划、出产、制作;项目建造过程中未产生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等。
在奖赏方面,对评定为安装式修建演示基地的一次性奖赏20万元。安装式修建演示项目依照楼栋给予奖补,安装式修建演示项目安装率不低于50%时,修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单栋补助20万元,缺乏1万平方米的单栋补助10万元,演示项目最高奖赏金额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