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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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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2-17 16:40:53 |   作者: 工厂化单元房体系 1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支持指导下,全局上下凝心聚力,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备用水源项目、霍邱县357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已经竣工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部、临时道路铺设,工业区粗格栅与生活区粗格栅两座沉井基坑开挖完毕,正在进行池体施工。霍邱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目前土建完成取水口控制室主体、池体改造主体等,已安装絮凝池折板与阀门等,沉淀池电气柜已准备安装中。霍邱县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采取PPP模式建设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石店镇、夏店镇、宋店乡、冯瓴乡、邵岗乡、新店镇、冯井镇、河口镇、白莲乡、曹庙镇、岔路镇、范桥镇、临水镇、高塘镇等14个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装饰、工艺管道、道路及绿化均已完成,其中夏店镇、宋店乡、冯瓴乡、邵岗乡、新店镇、冯井镇、白莲乡、曹庙镇、岔路镇等9乡镇已完成通水试验,设备进一步调试;潘集镇、众兴集镇、三流乡、户胡镇等4个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成,工艺管道、装饰、道排及绿化等工程正在施工;龙潭镇、乌龙镇、花园镇、彭塔乡、临淮岗乡、周集镇等6个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正在施工;王截流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已完成,6月下旬开工建设;城西湖乡政府驻地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没有街道,污水收集纳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各乡镇污水配套管网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φ500、φ400、φ300污水主管网154.7公里,约占60%。

  1.棚户区改造。今年我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2800套,基本建成任务为1630套。现已开工2240套,完成全年任务的80%,已超过省厅要求6月底完成70%的目标任务;基本建成完成758套,完成全年任务的46.5%。上半年实施国有土地上征迁项目4个,其中粮贸宾馆(城隍庙大街以南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被征收户 510 户,已完成475 户;原农机一厂南宿舍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完成入户摸底测量及复核工作,涉及被征收户约 140 户,即将发布征收公告,计划6月底实施征迁;粮贸宾馆(望塔菜市场及周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二榜公示前复核中,计划7月20日启动征迁;平安驾校片区棚户区(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周边)项目正在二榜公示前复核中,计划7月底实施征迁。

  2.农村危房改造。今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3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23户,其它三类人员112户。截至目前,今年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一是强化排查鉴定。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逐户进行摸排认定并填写房屋认定表,并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形成县政府牵头、住建部门负责、乡镇抓好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将县域内31个乡镇、开发区按片区划分为五组,由各复核验收组牵头负责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乡镇按时整改完成,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进度等情况。

  3.老旧小区整治。扎实开展好我县2020年度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目前,紫荆苑、西湖山庄小区已完成招标工作,分别于5月21日、22日开工;菱湖公寓小区整治工程已招标挂网,计划6月19日开标、6月下旬工程开工。

  1.房产市场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严格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按照市局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的要求,主动联系对接各开发企业,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网签网备系统、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全面督查整治城区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销售行为,加强信用管理。截至目前,累计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55份,34.82万平方米,3198套(其中住宅29.03万平方米,2373套);商品房备案2100套,面积25.5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4.01亿元(其中住宅1674套,面积20.7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0.99亿元);二手房网上备案29套,3481平方米,成交金额0.1974亿元 (其中住宅27套,3195平方米,成交金额0.1588亿元)。完成房产交易、预售、验收等各类业务测绘41余起,约91.73万平方米。

  2.房产网站管理平台持续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网签备案、二手房交易备案、测绘等操作系统已实现数据互通,并实现了实时向市局、省厅和政务服务中心数据传输,“互联网+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为配合我县征收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我单位及时开发“购房券”管理平台,确保了“购房券”安全有序使用。

  3.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截至6月12日,承接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9个,建筑面积17.6万余平方米;完成白蚁防(灭)治施工项目10个,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白蚁防治回访复查项目5个,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完成各类房屋鉴定27起,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其中全县民办学校校舍25.3万平方米。

  1.严格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巡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对全县在建工程混凝土的龄期在60天以上,符合检查条件的工程进行全面抽查抽测,共计抽查工程24项,抽测构件318个,除1个项目2个构件不满足要求,其他均满足设计要求。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五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及永久性标示牌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上半年49项新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全部签订承诺书和委托书,新增18项竣工工程全部设置竣工标识牌,落实率100%。截至目前,共监督在建工程132项,总建筑面积371.48万平方米(含已竣工验收工程及提前介入工程)。其中:新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49项,建筑面积89.45万平方米(含已竣工后期补办项目);已竣工验收工程18项,建筑面积66.78万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8项,建筑面积21.97万平方米。

  2.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出台了《2020年霍邱县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住建系统内各级监管机构以及各方责任主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6次,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26份;全县10家混凝土生产企业,上半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10家全部完成物料堆场、砂石输送斜皮带落地式封闭、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等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达标,

  3.积极引导评先创优。通过开展“质量月”、“绿色建筑”等质量活动,进一步鼓励引导企业争创质量带头人,带动提升全县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升。霍邱县备用水源地工程、霍邱县南环路道排工程(淮河大道-东环路)已成功申报“六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现已进入初审阶段。

  4.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建筑标准,通过施工许可发放、施工现场督查、竣工验收及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等环节,加强我县在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落实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新型墙材生产应用市场监管,截至目前,新墙材企业合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折合标砖共计8500万块,生产预拌混凝土42.65万立方米,使用散装水泥14.52万吨。

  1.全面加强疫情风险防控。为严防我县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返工期间疫情流入、复工期间疫情扩散,针对我县建筑施工领域用工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我局印发了相关指导文件,严格做到“疫情风险不可控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复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

  2.严格建筑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和省厅、市局下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复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4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记不良行为记录2人,通报批评1家公司。

  3.狠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上半年,开展了元旦和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燃气行业“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大检查、燃气行业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共发现燃气安全隐患15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4.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与县安委会对接,做好六月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检查活动。

  1.严把审批关。严格执行《建筑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8本、批建建筑工程91.32万平方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16件、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39.43万元、批建人防工程1.38万平方米;依法测算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1975.39万元,按处罚文书征收罚没收入246.87万元;建筑工程节能验收备案材料收取14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产权备案77台次;发放房地产开发资质9份。稳步实施消防验收备案制度,现场进行消防验收项目39项,办理消防验收备案31项。

  2.转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式。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有关条款修订,接市局审批科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召开质量监督告知会议,提出质量监督要求,查验相关资料。

  3.优化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方式。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申报材料,全程网办,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1.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处罚,严格做到有法可依。需要进行处罚的,必须严格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进行。上半年共行政处罚14起,收缴罚没款147万元。

  2.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思路,对建筑领域进行全面摸排,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移送”线封举报信并及时调查处理,对县扫黑办转办的5条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回复。

  1.强化人防指挥通信建设。加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定期开展指挥通信系统演练,完成人防指挥通信演练的季度考核和月度考核。

  2.加强人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空防灾教育活动,完成“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3.人防重点工程建设强力推进。2020年5月,由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霍邱县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2019年12月,完成霍邱水门塘公园人防疏散基地建设任务。

  1.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审查五方责任主体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内容,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及永久性标示牌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上半年49项新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全部签订承诺书和委托书;新增18项竣工工程全部设置竣工标识牌,落实率100%;严抓责任主体到岗履职制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首要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现场管理要求,切实做到单位和人员责任明确,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2.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我县于2017年出台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秘〔2017〕263号),目前已和县经济开发区对接,建议开发区三期项目一定比率使用装配式建筑,由于规划原因,待上县规委会审核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推进节能城市建设方面。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为推动我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全面应用,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落实,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建筑标准。通过施工许可发放、施工现场督查、竣工验收及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等环节,加大我县在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落实的监督力度。上半年,新墙材企业合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折合标砖共计8500万块。

  1.大力推进棚改安居。今年我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2800套,基本建成任务为1630套,现已开工2240套,完成全年任务的80%;基本建成完成758套,完成全年任务的46.5%。上半年实施国有土地上征迁项目4个,其中粮贸宾馆(城隍庙大街以南段)片区棚改项目涉及被征收户 510 户,已完成475 户;原农机一厂南宿舍区片区棚改工程计划6月底实施征迁;粮贸宾馆(望塔菜市场及周边)片区棚改项目、平安驾校片区棚户区(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周边)项目计划7月底实施征迁。加快推进育英嘉苑小区、城东片区棚户区(B区)安置房、淮安新园安置房建设,完成盛塘庄园安置房、西湖御景安置房、城东片区棚户区(C区)安置房、二院老年医学中心工程的招标工作,施工企业进场施工。今年我县实施三个老旧小区整治,目前,紫荆苑、西湖山庄小区已完成招标工作,分别于5月21日、22日开工;菱湖公寓小区整治工程已招标挂网,计划6月19日开标、6月下旬工程开工。

  2.优化街区路网结构。近年来,县城区初步形成了六纵六横的城区道路框架,实现城区内部交通循环,城区路网更为顺畅。今年实施畅通项目5个,南环路道排工程、新蓼大道等十四条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广场东路、广场西路、礼堂路等三条路项目建设正在施工;长集路、三流集路及蓼城大道(东)中段道排工程、新蓼大道北段等八条市政道路、滨湖南路等五条市政道路的正在进行招标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3.切实保障城市安全。逐年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管网随道路新建、翻建逐步改造;霍邱县备用水源项目目前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确保了饮水安全。

  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恢复城市自然生态。不断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逐步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目前我县正在实施主城区中央景观带EPC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总投资的80%。

  2.推进污水大气治理。霍邱县357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强化城市污水治理,今年计划实施城东泵站至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压力管网连接工程、城区污水管网连接工程、蓼北路现代产业园区进入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主管网项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10家全部完成物料堆场、砂石输送斜皮带落地式封闭、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等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基本达标;上半年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6次,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26份。

  3.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巡查乡镇交接处、桥梁涵洞、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消,目前生活垃圾焚烧量达到日均400吨,无害化处理率92%,比去年同期增加18%,已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对全县农村敞口式垃圾池及垃圾屋等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共排查出敞口垃圾池568个,现已取缔476个,改造92个,排查出敞口垃圾房39个,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的改造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落实。

  一是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城区雨污混流情况较普遍,新建道路均实现雨污分流,东湖路、建兴路等老路雨污混流仍然严重,由于霍邱县城区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仅有一条主管道(卧阳路),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均是雨污合流的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特别是老城区管网不配套,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管网。

  二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在检查中发现,仍有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筑施工项目的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仍有项目经理、监理总监及安全员等建筑施工主要安全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现象。一线建筑施工工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建筑施工项目的三级安全教育不足,未能形成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任务艰巨。检查中发现,个别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有少数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先开个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现象;少数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任命文件与现场不符,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及时到岗履职;现场监督检测仪器不能满足现场分部分项的抽测要求,部分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监管效率受影响。

  四是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压力增大。随着城市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逐年递增,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矛盾多、融资难度大,棚改资金缺口大。安置房设计工作进展滞后,多数征迁项目安置房均处于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安置房规划方案不出台,无法启动项目的签约工作,由此影响拆迁项目的推进和计划的如期完成。安置房建设由于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到位滞后,导致建设速度严重滞后,县政府每年都需要支付大量的安置房超期过渡费。如2019年3月份实施的县委及滨河景观带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安置房仍未开工建设。

  五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建设任务重。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70%。我县2020年底2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营,面临不少问题,如项目融资未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厂区设备没有全部到场,无法进行整体调试;污水管网施工进度缓慢,需乡镇保证施工环境,确保污水管网施工进度;出户接入管网尚未实施。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设;推进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计划9月底完工;推进霍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各厂区主体计划9月底完成,逐步完善污水管网工程。

  (二)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制度,加强预售许可后的动态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强化销售代理、经纪机构及销售人员的管理,继续保障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三)强化建筑行业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人员不到岗、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城乡建筑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商混搅拌站、工程建设项目扬尘防治提升工作。

  (四)继续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加强各个建设环节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监管,重点核实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在施工、验收阶段的落实情况。大力扶持新墙材产业,坚持“三个结合、两个突出”,突出尾矿利用,为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材料利用有限公司做好服务,该公司主产品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设计产能为年产60万立方,目前正进行厂区施工和设施安装,预计今年9月正式投产,届时将更有效的提高我县新墙材的档次品位。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县内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巡查监督,针对夏季汛期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项目临时设施、活动板房等进行安全排查,预防临时设施坍塌、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不定期组织对城镇燃气经营市场进行检查,确保燃气安全。

  (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进一步强化建筑设计企业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及永久性标识牌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有计划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加大安置房的质量监管,有效消除质量隐患,确保群众住上合格满意的房屋;加强施工原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等质量监管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七)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与各征迁单位联系,做好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推进工作,加快棚改项目的征迁、安置房建设进度等,确保在10月份超额完成全年棚改任务。继续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启动实施原农机一厂南宿舍区片区、粮贸宾馆(望塔菜市场及周边)、平安驾校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做好粮贸宾馆(望塔菜市场北侧段)等项目的扫尾工作。